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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一化工企业发生爆炸 安全责任事故的认 

来源:河南化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1-06

【河南洛阳一化工企业发生爆炸】安全重于泰山,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中。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却经常有人或单位忽视安全问题,以致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9月30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消息称,凌晨时分洛阳市吉利区一家化学企业发生爆炸事故,消防人员火线救援,目前暂时未有人员伤亡。

根据通告显示,发生爆炸事故的是位于吉利区世纪大道的河南中托力合化学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学研究、工业生产于一体的高新生物工程企业。其在30号凌晨1是31份向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拨打报警电话,消防救援支队紧急调派了30辆消防车和115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由于救援及时和处置得当,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A: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安全生产不能松懈,严查监管责任,不要等到每次都要付出沉痛的代价才将安全放在第一位。

B:这可不是普通爆炸,希望不要有化学原料泄露,还好没有人员伤亡?生产安全始终得放第一位!

C:爆炸已经发生,期盼过后无人员伤亡。愿平安!工人平安,消防队员平安!

D:一大早看到消息就问了我爸,我爸说就在我家南边,太太太太太可怕了,幸好无人员伤亡

法律延伸阅读: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划分标准是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属于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十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属于重大事故;还有较大事故是造成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死亡,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是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而事故责任分析的依据是: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在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认定程序

地方政府和部门对事故定性存在疑义的,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下列程序认定:

1、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认。

2、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初步认定,报省级人民政府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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